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及标准
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是全省美食餐饮行业的大家庭。为保障协会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,保证各项活动持续正常开展,更加广泛深入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,进一步推进本会的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,根据本会章程和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精神,现结合联合会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会费交纳的原则:
1、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单位会员均应缴纳会费。
2、鼓励有实力、有社会担当的企业承担更多的责任,鼓励企业资助,为协会活动提供的资金支持,以弥补本会组织开展规模性活动的资金不足的问题。
3、根据企业在行业的地位、经营状况,分类制定收费标准。
二、会费交纳的范围: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全体会员单位。
三、会费交纳的标准:1、理事单位每年一仟元;2、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二仟元;3、副会长单位每年六仟元;4、常务副会长单位每年一万元。
四、会费交纳的要求:1、各会员单位应在每年的10月底前交纳会费,十月份以后入会的单位在十二月底前交纳会费;2、对于连续两年无故不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依据协会章程相关规定,属于自动退会,并在本会会刊、网站上公告。
五、会费支出的范围:1、会议费用支出;2、印发会刊、文件、资料等费用支出;3、秘书处办公用品等费用支出;4、工作人员工资、福利等费用支出;5、开展会员交流、培训等活动费用支出; 6、开展相关行业标准制定、行业发展创新研究等费用支出;7、为会员提供媒体宣传、信息化服务等费用支出;8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和会员联谊活动等费用支出;9、参与社会公益慈善事业费用支出;10、符合协会宗旨和业务范围规定的其它费用支出。
六、会费支出的审批权限: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财务审批程序和权限。各项费用支出需由经办人、证明人签字方可申报。协会专职人员工资、社会保障费、福利费和5000元(不含)以下的费用开支,由执行会长审批;5000元以上的开支项目和费用,经秘书长审核后,由执行会长和法定代表人审批。
七、会费收支的监督检查:监事会每年组织一次会费收支情况检查;每年向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一次会费收支情况。同时,自觉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省民政厅、省财政厅的监督检查。
八、会费交纳和支出的特别规定:本着取之于会员,用之于会员的原则,为上年度按时交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免费赠送一份《美食艺术》《天下徽厨》。并为上年度按时交纳会费的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常务副会长、会长单位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。对交纳会费积极和支持、捐助本会组织开展重大公益性、联谊性活动的单位,在提供宣传、咨询等服务和评先表彰活动中,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。
九、 本办法于2021年10月26日经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生效。
十、本办法解释权属安徽省美食艺术协会。